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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建字(2018)192号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8-10-30 11:28

罗琪美委员:

你提出的“尽快出台我市《关于旧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对于完善住宅功能,改善人居条件,提高我市居民幸福指数,应对社会老龄化,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尽管我市旧城改造成效明显,但仍有相当部分的老旧住宅区未被覆盖到,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显得十分必要。

从全国范围看,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分别出台了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我省长沙市人民政府也于今年出台了《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长政办发〔2018〕11号),对于规范业主加装电梯行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事项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在业主要求强烈的小区或楼栋进行试点(如市政府家属区15号栋、长炼小区、国税小区等),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广。我局高度重视,明确由行政审批办负责调研、试点等工作协调,近期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开展试点。选择市政府家属区第15栋加装电梯作为试点项目。该栋加装电梯由业主申请,市规划、消防、电力等部门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同时,加装费用由该栋4楼业主彭泽霖儿子彭易所在昌正公司出资并承建;业主之间已签署投资分摊、运行费分摊协议。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质量安全,我局指派市质安站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市政监理处负责现场监理。目前,电梯已试机完毕,正在准备相关资料申请验收。

二、借鉴外地经验。2018年4月,我局组成专门班子赴宁波、绍兴实地考察学习审批制度改革和既有多层增设电梯事项,了解到宁波遵循“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业主自愿申请、签署加装电梯协议、各部门联合审查、明确负面清单、市区两级财政给于竞争性补助,通过试点效应,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三、起草管理办法。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按照简化、便民的原则,由市政府明确一个部门牵头集中受理,由业主或社区按照自愿申请,条件需满足结构安全和消防要求,在形成资金、维护分摊协议后,市住建、规划、质监、消防各相关部门实行并联审批,方便群众。目前,市政协按照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道明同志的要求,已经成立了相关调研组,我局将结合试点项目的进展,配合市政协一起草拟加装电梯的相关文件规定。

四、制定鼓励政策。制定负面清单,明确哪些房屋不能纳入加装电梯范围,对于能够加装电梯的小区,建议给于鼓励支持,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支持,政府购买监理服务等。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7日

承办负责人:孔天禄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朱古月  0730-8758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