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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退还

来源:市物业办 发布时间:2015-11-05 16:20

政策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第62号令);

②《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

④《岳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4〕10号。

收费标准:

所需资料:

①房屋灭失证明(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②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明;

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凭据。

办理流程:申请→审核→退款

办理时限:即办

办公地点:岳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7002室

联系电话:0730—875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