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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心城区400条小街巷改造实施方案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5-03-09 16:56

为积极落实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维护民生利益,解决中心城区小街巷路不平、灯不亮、水不通、环境卫生差等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2015年是《中心城区小街巷改造惠民三年行动计划》最后一年,计划实施项目400个,完成投资4100万元,主要包括路面整治、下水道疏通维修、路灯安装维护、消防设施配套、环境卫生整治等项目。

二、任务分解

按照“轻重缓急,量力而行”和“统一计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市区共建的模式,岳阳楼区实施项目210个,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项目60个,南湖风景区实施项目30个,临港新区实施项目20个,市直80个。

三、资金来源

根据城建计划安排,市财政补助资金2500万元,由市国土局负责筹措;各区自筹资金1600万元,其中岳阳楼区自筹1040万元,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筹320万元,南湖风景区自筹160万元,临港新区自筹80万元。

四、进度安排

全部项目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并验收和回访。

1、4月底前完成项目收集、方案制定;

2、6月底前完成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

3、9月底前完成项目200个,其中岳阳楼区完成130个,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40个,南湖风景区完成20个,临港新区完成10个;

4、12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400个;

5、年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回访工作。

五、验收标准

1、项目实施前及完工后的现场影像资料(含电子文档);

2、依程序确定施工队伍,并提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施工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3、编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量清单),出具经监管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

4、签订施工合同(达到报建规模的,须签订监理合同);

5、提供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量签证;

6、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设备的检测合格报告;

7、工程完工后,提供经审计的竣工决算资料;

8、工程综合验收评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