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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整治中心城区侵害群众利益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25 09:44

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35号) 以及7月12日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将《关于整治中心城区侵害群众利益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关于整治中心城区侵害群众利益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通过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步骤

采取日常巡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部门督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三个实施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7月20-7月31日)。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代理机构和中介企业要按照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详见附件),及时填报有关情况。

2、执法检查阶段(2018年8月1日-9月30日)。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协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代理机构和中介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3、整改规范阶段(10月份)。各相关企业要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落实。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对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跟踪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同时,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成功经验与不足,不断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分工

此次专项行动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联络人:李俊辉,电话:8758015,qq邮箱:896692714)牵头协调,统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组如下:

1、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配合组成房地产中介企业及其经营门店执法检查组;

2、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配合组成新建商品房售楼场所执法检查组;

3、由市广电局牵头、岳阳电视台、岳阳日报集团等媒体配合组成宣传报道组;

4、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督查组,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抽调专人,共同组成专门组织机构和联合执法行动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开展专项行动。

2、加强舆论引导。各相关媒体单位要全面宣传中央、省、市关于调控市场的各项政策,敢于曝光各种违规行为和违规企业,跟踪报道整治行动过程中的典型事例,弘扬社会正义。

3、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组织工作督查,考核工作进度,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或行动不力的单位、个人分别给予公开通报,工作情况将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综合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1:岳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表.doc

附件2:岳阳市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表.doc

附件3:岳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表.doc

附件4:岳阳市房地产营销代理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表.doc